地緣經濟

門票不是加分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

歐盟 Critical Medicines Act 已達政治協議、待正式通過與公報刊登。台灣 2023 年起列入歐盟原料藥第三國名單,但那是輸歐通關的門票,不是採購加分;分數算的是歐盟境內製造比例。哪幾扇門對台灣真的開、開多大、什麼時候開?

🗓 2026.09.1816 分鐘閱讀32 個來源
門票不是加分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
本文目錄01 / 10
決策摘要
影響對象
台灣原料藥廠、學名藥廠、CDMO 與其歐洲客戶,以及衛福部、經濟部負責藥物韌性與國際合作的政策幕僚
風險等級
把 2023 年的第三國名單門票誤讀為 CMA 採購優惠,在採購細則與最終法律文本公開前投入重資本,等到的可能是規則改了、分數算法不利、招標慣性未變
時間尺度
2026 年底公報刊登(預估)前為判讀期;採購細則與歐盟製造比例算法出爐後才是決策期;可觀察的訂單效果最早落在 2027–2028 年(中低信心)
最該做的 3 件事
  1. 逐品項核對自家產品是否在 Union list 上且被 MSSG 脆弱度方法評為脆弱;不在清單上的品項不談 CMA。
  2. 盤點 CEP/DMF 持有狀況與中間體來源,把自己定位為歐洲學名藥廠的合格第二來源,而非直接投標主體。
  3. 政府把「符合執委會找夥伴的行為標準」放在「爭取入法」之前:監管資訊交換、供應鏈透明;「不設出口限制」承諾只能列為有對價爭議的選項。
本文重點
  • CMA 已達政治協議(2026-05-12),截至 2026-09-18 待正式通過與公報刊登;戰略專案與國家補助限歐盟境內,韌性採購與共同採購可投標但按歐盟製造比例給分。
  • 台灣 2023-11 列入歐盟原料藥第三國名單(9 國之一),效果是免附書面證明、縮短輸歐時程;它是監管等效證明,不轉換為任何採購分數。
  • 台灣原料藥 2023 年出口 51.45 億元、66 國,前十大出口國內的歐盟五國合計 11.57 億元(下限);出口逾 1,000 萬美元者僅 8 家,受益圈集中。
  • 最可行形態是台灣 API 加上歐盟境內製劑或 CDMO 的組合,替歐洲投標主體拉高歐盟製造比例得分(合理推論|中信心);可觀察的效果落在 2027 年以後(中低信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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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個問題

不代表。第三國名單主要是輸歐監管等效與書面證明的門票,CMA 採購加分仍看歐盟境內製造比例與最終規則。

判斷信心:已確認依據[11][15]回到正文 →

還沒有。本文資料截止時是 2026 年 5 月達成政治協議,仍待正式通過與公報刊登,不能把協議版細節當成現行法。

判斷信心:已確認依據[3][4][5]回到正文 →

先逐品項核對 Union list 與脆弱度,再補齊 CEP/DMF,並評估與歐盟製劑或 CDMO 組合,不能把門票直接當成訂單保證。

判斷信心:合理推論依據[7][15][20]回到正文 →

正文開始

51.45 億元

〈門票不是加分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〉指出,台灣原料藥 2023 年前十大出口國(51.45 億元)。 單位新台幣億元;稅則 2936–2942、出口 66 國;前十大內的歐盟五國(德、奧、法、希、荷)合計 11.57 億元,屬下限 [15]。

55%

〈門票不是加分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〉指出,中國與印度合占全球 API 產能(55%)。 Advancy 估計,歐盟 30%、美國 10%;學名藥 API 產能 60–80% 已外包中國(HERA 關鍵藥品聯盟報告頁 4)[8]。

16.8%

〈門票不是加分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〉指出,台灣原料藥自製率(16.8%)。 政院 2025-12 簡報口徑;進口來源中國 28%、印度 26%、日本 10%,必要藥品進口依賴 64% [14];衛福部 2026-08 以品項數口徑另給 17.2% [29]。

2026-05-12 政治協議

〈門票不是加分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〉指出,Critical Medicines Act 立法時程(2026-05-12 政治協議)。 2025-03-11 執委會提案 COM(2025) 102 → 2025-12-02 理事會一般方針 → 2026-01-20 議會全會通過立場(503:57:108)→ 2026-05-12 三方協商臨時協議 → 2026-06-30 Coreper 背書 → 2026-07-14 SANT 通過協議文本(33:1:2)→ 公報刊登 2026 年底(預估,依 [20][21])[3][4][5]。

布魯塞爾的採購官員在 2026 年秋天手上有一部還沒生效的法律。歐盟 Critical Medicines Act(CMA,關鍵藥品法案)於 2026-05-12 達成政治協議 [5];截至 2026-09-18,歐洲議會立法列車把它標為「close to adoption」,但研究員沒有在議會新聞室、執委會或 EMA 找到「正式通過」或「刊登公報」的公告 [3][4]。法律狀態一句話定錨:已達政治協議(2026-05-12)、待正式通過與公報刊登;截至 2026-09-18 未生效。

台北這邊,衛福部食藥署手上則有一張三年前的門票。2023-11-10,歐盟正式把台灣列入輸歐原料藥第三國名單,與日本、南韓、瑞士、美國等並列 9 國 [11][31]。效果很具體:台灣原料藥出口歐盟,不必再隨貨檢附主管機關的書面證明 [11][15]。

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,很容易寫出一個誘人的句子:歐洲要分散藥品來源,台灣有門票,機會來了。本文要拆的正是這個句子。骨架是:門票不等於加分。第三國名單解決的是輸歐通關與 GMP 監管系統等效 [11];CMA 的採購加分算的是「在歐盟境內製造的比例」[2][5][20],台灣的 GMP 等效不會換成招標評分表上的一分。

真正的問題不是「歐盟要不要台灣」,而是 CMA 的五大工具裡,哪幾扇門對境外供應商真的開、開多大、什麼時候開;以及在最終文本與採購細則公開前,台灣的 29 家原料藥製造廠 [15] 該做什麼、不該做什麼。

一、先定錨:法案走到哪裡,錢在哪裡

CMA 的時程可以用官方文件一格一格還原:執委會 2025-03-11 提案,文件編號 COM(2025) 102 [3][1];理事會 2025-12-02 達成一般方針 [3];歐洲議會全會 2026-01-20 以 503 票贊成、57 票反對、108 票棄權通過議會立場 [3][4];三方協商 2026-05-12 達成臨時協議 [3][5][6];Coreper 2026-06-30 背書、SANT 委員會 2026-07-14 以 33:1:2 通過協議文本;立法列車 2026-08-01 標為「close to adoption」[3]。已確認的部分到此為止。公報刊登時點,法律事務所整理預估在 2026 年底 [20][21],本文標為預估;適用日期要等公報(待查證)。

2026-05-12 政治協議

〈門票不是加分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〉指出,Critical Medicines Act 立法時程(2026-05-12 政治協議)。 2025-03-11 執委會提案 COM(2025) 102 → 2025-12-02 理事會一般方針 → 2026-01-20 議會全會通過立場(503:57:108)→ 2026-05-12 三方協商臨時協議 → 2026-06-30 Coreper 背書 → 2026-07-14 SANT 通過協議文本(33:1:2)→ 公報刊登 2026 年底(預估,依 [20][21])[3][4][5]。

方法上先揭露:理事會官方新聞稿在研究期間全部回 403,時程以議會立法列車與執委會新聞稿交叉還原 [3][5](詳文末方法說明)。

執委會官方專頁把工具箱列成五項:戰略專案(取得資金與快速程序)、公共採購韌性、執委會協助的會員國共同採購、國際夥伴、國家補助指引 [1]。五項最重要的分野是「哪些需要錢、哪些只改規則」。可以釘在牆上的一句:CMA 是一部規則先於資金的法。成員國對「採購規則要改」有共識,對「誰出錢」沒有:比利時衛生部長 Vandenbroucke 在一般方針階段批評文本「has become weaker rather than stronger」並棄權,西班牙、波蘭、拉脫維亞等國則要求更強的歐盟層級資金機制來支撐戰略專案 [22];Medicines for Europe 則呼籲另設 Critical Medicines Security Fund [24]。兩者皆 B 級,但方向一致:錢的部分,歐洲自己還沒談攏。

二、歐洲為什麼要改買藥的方式

CMA 的政治正當性來自病患端的短缺。執委會 HERA 主導的關鍵藥品聯盟 2025-02-28 策略報告給了幾個數字:學名藥 API 產能「between 60 to 80%」已外包到中國(頁 4);報告引用 Advancy 估計,中國與印度合占全球 API 產能 55%、歐盟 30%、美國 10%(頁 4 註 9);中印的開發與生產成本,估計只有歐洲對應成本的 20–40%(頁 8)[8]。歐洲經濟社會委員會 2023-12 意見書的說法更直接:歐洲使用的 API 最高八成、成品藥約四成來自中國或印度 [10]。

55%

〈門票不是加分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〉指出,中國與印度合占全球 API 產能(55%)。 Advancy 估計,歐盟 30%、美國 10%;學名藥 API 產能 60–80% 已外包中國(HERA 關鍵藥品聯盟報告頁 4)[8]。

短缺的樣貌也清楚:超過 90% 通報的關鍵藥品短缺發生在學名藥(頁 24)[8];歐洲議會研究處指出,50.6% 的通報短缺源於製造問題 [9]。採購制度正是病灶之一:62% 的歐盟國家在國家層級藥品公採「awarded based on price only」,只有 24% 採用最有利標(MEAT)(頁 24)[8]。當招標只看價格,最便宜的單一來源就會贏,直到它斷貨。議會報告人 Sokol 在 2026-01-20 表決後說:「Price can no longer be the sole criterion when awarding contracts for medicines」[4]。CMA 採購條款要做的,就是把「來源不集中」與「供應連續性」寫進評分表。

一個提醒:這些數字描述的是歐盟對中印的依賴,不是台灣的機會。台灣的成本位置在底稿裡沒有數據(待查證),但台灣不會比中印便宜(合理推論|高信心)。如果歐洲買家只是想換一個更便宜的來源,台灣不在那張清單上;台灣能賣的,必須是別的東西。

三、五扇門:有錢的關、不需要錢的開

把 COM(2025) 102 提案全文攤開,五扇門的開合可以逐條讀出來。

戰略專案:第 5 條開宗明義,「A project located in the Union and related to creating or increasing manufacturing capacity shall be considered as a strategic project if…」(PDF 頁 30);第 16 條要求受資助者在該藥仍列於 Union list 期間「shall prioritise supply to the Union market」(頁 35)[2]。執委會 2026-05-12 新聞稿也把戰略專案定義為「boost, increase or modernise EU manufacturing capacity」[5]。這扇門對台灣境外產能不開,已確認;國家補助指引附隨其後 [1][2]。

國際夥伴:第 27 條寫執委會「shall explore possibilities of concluding strategic partnerships aiming to diversify sourcing」(頁 42)[2];官方專頁的措辭是與「likeminded countries/regions」探索合作 [1]。協議版細節依法律事務所整理,例示對象是「such as the UK or Switzerland」[21](最終文本待公開);官方文本沒有點名台灣、日本或南韓。

韌性採購:第 25 條(頁 37)規定,對已確認供應鏈脆弱、且高度依賴單一或少數第三國的關鍵藥品,採購機關「where justified, apply procurement requirements that favour suppliers that manufacture a significant proportion of these critical medicinal products in the Union」;同條明定這些要求「shall be applie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Union's international commitments」[2]。協議版依執委會新聞稿:會員國須分散供應來源,對依賴少數第三國者,採購機關須「favour 'manufacturing in the EU'」[5];法律事務所整理為「EU preference」比例制,「rewarding suppliers in proportion to the share … manufactured in the EU」[20],布魯塞爾媒體對協議的整理口徑一致 [30](協議版細節依二手整理,最終文本待公開)。

共同採購:提案版第 22 條要求「nine or more Member States」共同請求執委會代為採購(頁 38)[2];議會立場改為至少 5 國 [4],理事會一般方針曾定 6 國 [22],協議版維持 5 國 [20]。Health Policy Watch 曾引述議會立場設有一個量化的歐洲生產門檻 [25],但議會新聞室與立法摘要未載該數字,本文視為 B 級單源,不納入事實。

工具對非歐盟供應商可參與程度(研究員評分 0–3,屬推論)需要歐盟資金?依據
戰略專案0(限歐盟境內)是[2] 第 5 條、[5]
國家補助指引0(附隨戰略專案)是[1][2]
國際夥伴1(須執委會主動締結)否[2] 第 27 條、[21]
韌性採購2(可投標,按歐盟製造比例加分)否[2] 第 25 條、[5][20]
共同採購2(可投標,受國際承諾約束)否[2] 第 22 條、[20]

表旁的結構性觀察,是本文最重要的一句:有錢的兩扇門限歐盟境內,不需要錢的兩扇門對外開。CMA 對境外供應商開的門,是歐盟不用花錢的門;也正因不用花錢,這幾扇門比戰略專案更可能如期落地(合理推論|中信心)。

四、門票是什麼、不是什麼

回頭看台灣手上那張門票。食藥署 2021-12-08 申請、歐盟 2023-04 來台評鑑、2023-11-10 正式公布,法源是執委會執行決定 (EU) 2023/2484 [11][15][31]。法律效果是豁免自 2013-07 起輸歐原料藥須隨貨檢附主管機關「書面證明」的規定;食藥署的說法是「將可有效縮減我國原料藥外銷歐盟時程」[11]。這是國家層級的 GMP 監管系統等效,已確認,而且是既有事實,不是新聞。

門票沒解決的事有三件。第一,它不是產品層級的核可:每個品項要進入歐洲學名藥廠的註冊卷宗,仍需 CEP 或 DMF;台灣廠持有的 CEP 數量底稿未取得,需查 EDQM 或業者訪談(待查證)。第二,它不產生任何採購分數:CMA 的加分邏輯是歐盟製造比例 [2][5][20],監管等效與地理位置都不在公式裡。第三,它與 Union list 沒有自動連結:清單首版 2023-12 公布、列 200 餘種活性物質 [12][6],2025-12 年度更新評估 61 組並新增 9 組,2026-01 編輯更新為 v2.1 [7](確切數量待查證);EMA 短缺指導小組(MSSG)2025-11 通過供應鏈脆弱度評估方法,將據此評估清單藥品以支撐 CMA 決定 [7][6]。採購優惠只針對「已確認供應鏈脆弱、高度依賴單一或少數第三國」的品項 [2]。台灣廠要有機會,前提是品項在清單上、被評為脆弱、且已有合格檔案,三者缺一不可。

關鍵閘門:脆弱度評估是台灣廠能否進入 CMA 採購邏輯的第一道閘。台灣既有產能(例如抗生素、培南類)與 Union list 的品項級交集,本文尚未逐項核對,只能寫「待逐品項核對」。

還有一個台灣自己的變數。食藥署藥品組組長林意筑 2026-07 表示,台灣超過 40% 的藥品活性成分依賴自中國和印度進口,不到 15% 的藥品許可證使用國產 API [28]。台灣原料藥廠的中間體(起始物料)是否來自中國,底稿無資料(待查證)。在查明前,「台灣是非中印來源」只能是合理推論|中信心,不能寫成事實。

五、11.57 億元:台灣輸歐原料藥的真實距離

依 2024 生技產業白皮書引用的海關統計(表 2-17,頁 76),以稅則 2936–2942 計,台灣原料藥 2023 年出口 66 國、出口值新台幣 51.45 億元,年減 5.02%;前十大出口國依序是日本 8.10、中國大陸 6.94、印度 6.19、美國 5.09、德國 3.29、奧地利 3.20、法國 1.86、希臘 1.84、南韓 1.57、荷蘭 1.38 億元 [15]。

51.45 億元

〈門票不是加分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〉指出,台灣原料藥 2023 年前十大出口國(51.45 億元)。 單位新台幣億元;稅則 2936–2942、出口 66 國;前十大內的歐盟五國(德、奧、法、希、荷)合計 11.57 億元,屬下限 [15]。

前十大裡的歐盟五國(德、奧、法、希、荷)合計 11.57 億元,占出口 22.5%;這是研究員計算,只計前十大內的歐盟成員國,屬下限 [15]。對照 2025 年原料藥產值 266.7 億元 [18](ITIS,B 級,年份不同),輸歐規模約在產值的 4 至 5% 量級。2024 年原料藥產值年減 15.9% [32],2023 年出口也在衰退:這是一個收縮中的利基市場。

業者結構同樣集中。國內 29 家原料藥製造廠分屬 21 家公司與 1 家研究機構,2023 年出口逾 1,000 萬美元者只有 8 家:台灣神隆、台耀、旭富、永光、中化合成、佳和桂、生泰、永日 [15](行政院計畫口徑為 31 家原料藥廠、143 家製藥工廠 [16]);中技社報告亦把台灣原料藥廠描述為利基品項為主的出口結構 [19]。合理推論|中信心:CMA 帶來的任何增量,會集中在這 8 家已有歐洲客戶與檔案的廠商。

台灣自己還是淨進口方:2023 年原料藥進口 66.29 億元,中國大陸一國就占 30.29 億元,其次為日本 10.06、印度 8.23 億元 [15]。政務委員陳時中 2025-12 的政院簡報則用另一套口徑:必要藥品進口依賴 64%、原料藥自製率 16.8%,來源中國 28%、印度 26%、日本 10% [14]。衛福部 2026-08-24 又給了第三套以品項數計的口徑:國內藥品使用的原料藥 1,746 項中,國產自製 300 項(17.2%);國產藥品有效許可證 8,629 張,使用國產原料藥者 1,269 張(14.7%);排除專利藥後,必要藥品國外輸入占 53.6% [29]。三組口徑分母各異(海關金額、政院簡報比率、衛福部品項數),不能互相換算;本文並列如下。

口徑指標數值年份/來源
海關進口金額原料藥進口總額66.29 億元2023 [15]
海關進口金額自中國大陸進口30.29 億元2023 [15]
海關出口金額原料藥出口總額(66 國)51.45 億元2023 [15]
海關出口金額前十大內歐盟五國合計(下限)11.57 億元2023,研究員計算 [15]
政院簡報比率原料藥自製率16.8%2025 簡報 [14]
政院簡報比率進口來源:中國/印度/日本28%/26%/10%2025 簡報 [14]
政院簡報比率必要藥品進口依賴64%2025 簡報 [14]
衛福部品項數國產自製原料藥品項占比17.2%(300/1,746 項)2026-08 [29]
衛福部品項數排除專利藥後必要藥品國外輸入占比53.6%2026-08 [29]
ITIS 產值原料藥產值266.7 億元2025 [18]

一句判斷:台灣在這個題目裡的身分,是一個自己也高度依賴中印、輸歐規模約 11 億元下限的利基供應地;把它說成戰略夥伴的敘事,要先回答這張表。

六、兩種邏輯的對決

會診時兩支紅隊故意站在對立面,各自把最強的論點與證據攤出來。

東方之眼:「韌性」的法條實體是補貼歐洲在地製造:戰略專案限境內、受資助者優先供應歐盟市場 [2],執委會明講要「modernise EU manufacturing capacity」[5];台灣拿 0 分的兩項工具正是有錢的兩項。採購加分翻不動經濟學:中印成本只有歐洲 20–40%、62% 國家只看價格 [8],加分若不足以抵銷成本差,採購機關要嘛繼續買中印、要嘛多付錢,都不會自動變成台灣訂單;台灣價格輸印度、在地分數輸歐盟廠,是「夾心」。這還是一部資金機制尚未談攏的法 [22][24]。「可信夥伴」是台灣的自我敘事:法律事務所例示的是英國與瑞士 [21],印度業界把 CMA 視為「strategic opening」[26],非洲的 Amref Health Africa 則視之為排擠 [25]。最後,資格有、規模無:11.57 億元、8 家廠 [15]。

西方之眼:去風險化回應的是可驗證的脆弱:60–80% 外包、九成短缺在學名藥 [8]、50.6% 源於製造問題 [9];「只看價格」是要被矯正的病灶,不是 CMA 的罪證。境外供應商沒有被排除:第 25 條寫明「in compliance with the Union's international commitments」[2],聯盟報告要求執委會評估採購是否遵守第三國投標人參與指引(頁 28)[8],協議版按比例給分 [20],「台灣 API+歐盟製劑」可以拿到部分分數;東方之眼把「加分」讀成了「排除」。「資金未談攏」混淆了兩種工具:採購優惠不需要資金,基金有無對台灣能碰到的門沒有影響。夥伴條件可以主動滿足:聯盟報告建議與「established trade partner countries」維持連續性、與願意「legally commit not to introduce export restrictions」的產能國合作(頁 32–33)[8]。批評歐盟之前,先看台灣自己的 240 億元國造化 [13][14]。

雙方共同承認:最終法律文本未公開,「顯著比例」是否量化、比例算法、GPA 締約方待遇皆待查;沒有證據顯示執委會或 HERA 已接觸台灣;台灣廠的 CEP 持有數與中間體來源,是雙方共同的證據缺口。

七、統合者的判斷:窄門、條件、時間落差

CMA 對台灣原料藥開的是一扇窄門、有條件、且在投標端而非資金端。門票讓台灣廠進得了大樓,但不會在招標評分上多拿一分。

東方之眼「有錢的門關、沒錢的門開」的結構描述成立,本文採用;「夾心」與「印度先受益」證據不足,降為推論(中信心)。西方之眼「加分非排除」、「兩種工具不可混談」成立;「台灣組合稀缺」在中間體來源未查前只能是合理推論|中信心,「不設出口限制」不可寫成建議。「CMA 本質是去風險化還是保護主義」屬價值與證據混合的分歧:價值上是韌性由誰付帳,證據上是評分權重未公開;本文不裁定,兩種讀法並陳。

真正可能落到台灣廠的機會,是歐洲學名藥廠為滿足「分散來源」與「供應連續性」尋找合格第二來源時,把已持有 CEP/DMF 的台灣廠納入組合;最可行的形態是「台灣 API+歐盟境內製劑或 CDMO」,替買方拉高歐盟製造比例得分(合理推論|中信心,缺業者訪談佐證)。傳導路徑:CMA 正式通過 → Union list 品項依 MSSG 方法評估脆弱度 [7][6] → 採購細則與歐盟製造比例認定出爐 [20][22] → 各國招標從價格決標轉向 MEAT [8] → 歐洲學名藥廠重組供應鏈 → 台灣廠獲得詢價。

時間落差:公報刊登預估 2026 年底 [20][21],細則在 2027 年前不太可能完整,各國招標多為多年期合約;可觀察的訂單效果最早落在 2027–2028 年,2026 年內不會有可歸因於 CMA 的出口變化(合理推論|中低信心,基準日 2026-09-18)。可推翻訊號:若最終文本把「顯著比例」設為高門檻且 API 權重極低,這條路被壓縮;若歐盟採 MEAT 的國家比例兩年內明顯高於 24%,這條路提前。一句判斷:對台灣廠而言,CMA 不是一個事件,是一段至少跨越 2026 至 2028 年的過程;把它當事件處理的廠商,最可能在細則出爐前就把資本花錯地方。

八、鏡像:台灣自己也在做同一件事

批評歐盟之前,先把鏡子轉向台北。行政院 2025-12-04 核定「國家藥物韌性整備計畫(115–118 年)」,4 年 240 億元,目標「至少達成 50 項關鍵藥物國產自製」,策略包括「原料藥國造化,學名藥國際化」與「參與國際合作,建立互助聯盟」[13];陳時中同日簡報給出的背景數字,就是前面那組 64%、16.8%、28%、26%、10% [14]。

16.8%

〈門票不是加分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〉指出,台灣原料藥自製率(16.8%)。 政院 2025-12 簡報口徑;進口來源中國 28%、印度 26%、日本 10%,必要藥品進口依賴 64% [14];衛福部 2026-08 以品項數口徑另給 17.2% [29]。

把這份計畫與 CMA 並列,骨架幾乎一樣:都以韌性為名,都把資金鎖在境內產能,都用「國際合作」處理境外來源。台灣的「原料藥國造化」對境外供應商的意義,與 CMA 戰略專案對台灣的意義是同一種;這是已確認的政策文本對照,不是價值評斷。

內部爭議也同型。TechNews 2026-06-20 報導,衛福部關鍵藥品清單尚未公布,經濟部已先發補助(今年 10 億元、上限 50%),立委辦公室與中美兄弟製藥批評「路徑不明」[27];東洋總經理侯靜蘭 2026-08-24 在行政院生技策略諮議會議主張,韌性「不能只聚焦學名藥」[17]。布魯塞爾那邊,EFPIA 批評納入「local-content considerations without sufficient impact assessment」恐損及歐洲作為出口基地 [23],Medicines for Europe 則要求設基金 [24]。同一個問題的兩個版本:誰受益、誰付帳。

這面鏡子的實用含義(合理推論|中信心):台灣要對接歐盟採購邏輯,先要有自己的清單與對接窗口,否則沒有談判標的。而聯盟報告要求合作對象「legally commit not to introduce export restrictions」(頁 32–33)[8],與台灣自身 64% 的進口依賴 [14] 有內在張力:一旦本地短缺,承諾不限出口在政治上站不住。本文因此只把它列為「有對價爭議的選項」,不寫成建議。

九、台灣怎麼做:國家/產業中介/中小企業

國家。可行動作不是爭取被寫進法條:第 27 條由執委會主動締結 [2],官方文本未點名台灣 [1][21],台灣又無 FTA 與正式監管協定,短期進入夥伴名單機率低(合理推論|中信心)。可行的是符合執委會找夥伴的行為標準:監管資訊交換、供應鏈透明,沿既有第三國名單與 ICMRA、PIC/S 等技術平台走 [11][8];「不設出口限制」承諾列為選項,對價未知。240 億元計畫的「學名藥國際化」若要對接歐盟,需補採購規則研究與 CEP 輔導,而非只補產能 [13](合理推論|中信心)。

產業中介(公協會、CDMO、貿易商)。價值在於組合「台灣 API+歐盟境內製劑或 CDMO」,替買方拉高歐盟製造比例得分(合理推論|中信心)。共同採購門檻降至 5 國 [4][20] 會產生跨國大單,投標主體只能是歐洲學名藥廠或歐盟境內 CDMO,台灣廠是上游(合理推論|中低信心)。

中小企業(原料藥廠)。29 家廠中只有 8 家出口逾 1,000 萬美元 [15];短期決策是「是否投入 CEP/DMF 與供應鏈監測文件」成為合格第二來源,而非投標(合理推論|高信心)。

情境/曝險訊號影響行動時限
品項在 Union list 且被評為脆弱、已有 CEP/DMF 與歐洲客戶MSSG 脆弱度評估結果公布 [7];客戶詢問第二來源最可能受益;增量在 11.57 億元下限量級上 [15]與歐洲學名藥廠或 CDMO 談「台灣 API+歐盟製劑」;備妥供應鏈監測文件公報刊登後 6–12 個月
品項在清單上但無 CEP/DMF客戶要求檔案無檔案即無資格,門票不補這一格 [11]先算 CEP/DMF 投資回收,再決定是否投入採購細則出爐前
中間體來自中國客戶或採購機關要求上游來源揭露「非中印來源」成色被脆弱度評估拆穿 [28]盤點起始物料來源;評估替代來源成本脆弱度評估方法公開後
品項不在 Union list年度更新未納入 [7]CMA 採購優惠與此品項無關不以 CMA 為理由投資;回到一般出口邏輯每年 Union list 更新後重查
政府層級:清單未出、窗口未定衛福部關鍵藥品清單公布時點 [27]無品項可談國際合作先出清單、指定窗口,再談夥伴標準115 年度內

十、結論:窄門、條件、時間

回到題目:歐盟關鍵藥品法案開了五扇門,台灣原料藥推得動哪幾扇?

格局判斷是:兩扇有錢的門(戰略專案、國家補助)對台灣境外產能不開,已確認 [2][5];一扇門(國際夥伴)要等執委會主動來敲,官方文本未點名台灣 [2][21];兩扇不需要錢的門(韌性採購、共同採購)可以投標,但評分表算的是歐盟製造比例,第三國名單門票在這張表上是零分 [2][5][20][11]。真正可能落到台灣廠的,是作為歐洲投標主體的上游第二來源,時間在 2027 年以後(中低信心),規模在 11 億元下限量級上做增量,受益圈是 8 家出口大廠 [15]。

未知的清單同樣重要:最終法律文本對「顯著比例」是否量化、比例算法、GPA 締約方待遇;2024 與 2025 年台灣原料藥對歐盟分國別出口;台灣廠 CEP 持有數與中間體來源;執委會是否已啟動任何第 27 條談判。這些空格填上之前,「機會來了」與「不必期待」都是過早的句子。

三格檢核表:(a) 我的品項有沒有在 Union list 上、而且被評為脆弱?(b) 我有沒有 CEP/DMF,以及與歐洲投標主體的合作關係?(c) 我的中間體來源能不能通過脆弱度評估?三格都答「是」,才談 CMA;否則先補檔案。

發布前重查清單:(1) CMA 正式通過與公報刊登公告 [3][4];(2) 最終文本的歐盟製造比例算法與「顯著比例」定義;(3) 台灣廠 CEP 持有數(EDQM)。

方法說明:法案狀態與條款以歐盟官方文本為準(COM(2025) 102 [2]、IP/26/1017 [5]、議會立法列車與新聞室 [3][4]、EMA [6][7]、HERA [8]);理事會官方新聞稿在研究期間全部不可達(403),時程以議會立法列車與執委會新聞稿交叉還原。協議版細節引自法律事務所整理 [20][21],屬 B 級輔助,最終文本待公開;台灣端以食藥署 [11]、行政院 [13]、2024 生技產業白皮書海關統計 [15] 為準,ITIS 產值 [18][32] 為 B 級;來源查核(2026-09-18)另補歐盟第三國名單法源 [31]、協議版採購機制第二整理來源 [30] 與衛福部 2026-08 品項數口徑 [29]。證據截點 2026-09-18。

資料來源

  1. European Commission DG SANTE — Critical Medicines Act 官方專頁
  2. European Commission — COM(2025) 102 final:Critical Medicines Act 提案全文
  3. European Parliament — Legislative Train Schedule:Critical Medicines Act
  4. European Parliament 新聞室 — Critical medicines: EU measures to boost competitiveness and tackle shortages(2026-01-20)
  5. European Commission 新聞稿 — Commission welcomes political agreement on Critical Medicines Act(IP/26/1017,2026-05-12)
  6.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— EMA welcomes political agreement on Critical Medicines Act(2026-05-12)
  7.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— Union list of critical medicines
  8. European Commission HERA — Strategic Report of the Critical Medicines Alliance(2025-02-28)
  9. European Parliamentary Research Service — Briefing: Critical medicines act
  10.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— A Critical Medicines Act to secure Europe's pharmaceutical independence
  11.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— 我國原料藥製造品質獲歐盟認可,成功列入輸歐原料藥第三國名單(2023-11-29)
  12. 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— 歐盟公布第一版「歐盟關鍵藥品清單」(2023-12)
  13. 行政院 — 國家藥物韌性整備計畫(重要政策)
  14. 經濟日報 — 政院 240 億元強韌本土藥物鏈 訂四年整備計畫(2025-12-04)
  15. 經濟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小組 — 2024 生技產業白皮書(PDF)
  16. 聯合新聞網 — 國藥國造 4 年 240 億推動藥物韌性整備(2026-03-06)
  17. 聯合新聞網 — 台灣藥品韌性不能只靠學名藥!藥界籲政府扶植「國產新藥」(2026-08-24)
  18. ITIS 智網 — 2026 年第一季我國製藥產業回顧與展望
  19. 中技社 — 我國原料藥產業發展模式與挑戰(2024-03,PDF)
  20. McCann FitzGerald — EU Critical Medicines Act: Political agreement reached
  21. Cuatrecasas — European Critical Medicines Act
  22. EU Perspectives — Lowered ambitions, raised eyebrows: Council OKs Critical Medicines Act(2025-12)
  23. EFPIA — Statement following European Parliament plenary vote on the Critical Medicines Act(2026-01-20)
  24. Medicines for Europe — Parliament makes the Critical Medicines Act meaningful(2026-01-20,PDF)
  25. Health Policy Watch — EU Parliament Backs Critical Medicines Act, Sparking Supply Concerns In Africa
  26. eHealth Magazine(印度)— EU's Critical Medicines Act Becomes a Strategic Opening for India(2025-12-08)
  27. TechNews 科技新報 — 衛福部清單還沒出,經濟部搶發補助!240 億「國藥國造」遭批路徑不明(2026-06-20)
  28. GeneOnline — 2026 亞洲生技大會:藉藥物韌性升級國家戰略(2026-07)
  29. 聯合新聞網 — 台灣藥品自主拉警報!國產原料藥僅 17.2% 必要藥品逾半靠進口(2026-08-24)
  30. EU Perspectives — Drugs made closer to home: EU strikes deal on Critical Medicines Act(2026-05-12)
  31. EUR-Lex — Commission Implementing Decision 2012/715/EU 合併版(2023-11-30):輸歐原料藥第三國名單附件
  32. ITIS 智網 — 2025 年第一季我國製藥產業回顧與展望(2025-05-20)